中安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违规吊运作业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3-04 16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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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 2024年1月5日,区住建交通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,永乐西苑施工时采用起重机械吊运混凝土料斗进行浇筑作业,料斗钢丝绳断裂,料斗失控坠落,存在违规吊运作业的情况。
        结合当事人询问调查笔录、住建局移送材料证据、现场照片、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回复单,事实及法律依据明确清晰。本机关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十一条第二款、第二十条、第二十八条第一款、《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》(ZBJ80012-89)第3.3.9条“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应按GB5144中3.2、3.4条及GB5972的有关规定,检查所用的钢丝绳和吊钩,不合格者严禁使用”的规定。现依据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决定对当事人(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)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
    1.给予警告,
    2.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(¥20000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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